年金改革將上路,未來新進公務人員將朝「多繳、少領」改革。據新出爐的銓敘部草案規劃,新進公務員需繳納費率,將降為基本俸的6%到12%;若新進公務員要維持所得替代率75%,要多繳約新台幣1到2千元。
考試院下週將審查新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修正草案。草案中,針對民國105年(西元2016年)後新進人員設計「雙層給付制」,分為確定給付(第一層公保年金、第二層退休金)、確定提撥(第三層個人專戶)兩種給付。其中,新進公務員的提撥費用也分為確定給付、確定提撥兩部份。確定給付是公務員必須強制提撥基本俸的6%到12%至退撫基金;而確定提撥則是公務員繳納至個人專戶的金額,可提撥基本俸的0%到5%。
根據新版草案,確定給付部份,新進公務員必須強制提撥至退撫基金的費用,從現制的本俸乘2,再乘上費率12%、個人提撥比例35%,將改為基本俸(本俸的1.7倍)乘上6%到12%、個人提撥比例40%。若和現況比較,少繳5百到2千多元。
不過,若再加上確定提撥部分,新進人員繳交金額則可能增加。銓敘部表示,新進人員雙層給付制也包括屬確定提撥的個人專戶,但個人專戶不在強制撥繳費用範圍;公務員欲達到個人專戶有20%以上的替代率、整體有75%替代率,則必須相對多提撥費用才有保證。
因此,將確定給付的強制繳納費用,加上確定提撥的個人專戶繳納金額,新進公務員繳納費用將增加,約增1千到2千元左右。
銓敘部指出,確定給付部份,經精算後公務員需繳納的平準費率約為7%到9%間,因此將費率訂為6%到12%間,為彈性範圍;若發生收支失衡狀況,則考試院應調整提撥率因應。
此外,草案中也對個人專戶做詳細規劃,公務員每一年度可有自選投資組合的權利,並且給予第一次免自付作業費用優惠;不過,公務員的投資組合一年以4次為限。
若公務員未選擇投資管理組合,個人專戶應由退撫基金統一管理運用;若退撫基金管理超過3年,但收益低於台銀2年定存利率時,應由國庫補足差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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