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警察特考已放榜,警專畢業生報考的四等考試,錄取率9成3。因警察特考落榜而無法分發的「流浪警察」、「流浪消防員」已大大減少。
警察特考原本限制警專、警大等警校畢業生才能報考,但自2006年起,開放一般大專畢業生報考,立刻排擠到警校生的工作機會。以警專畢業生為例,原本報考四等警察特考的錄取率有9成多,但開放非警校生報考後,警專生的錄取率降到7成多,且逐年降低。
警專、警大招生簡章規定,畢業後要通過警察特考,才能分發就職,若畢業3年內無法通過特考,不但要賠就學時的公費(警專生約40萬元、警大生80萬元),男生還要補服兵役。
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、警大前教務長黃富源指出,警校課程除了學科,還有柔道等各種體能及實務訓練,不像一般大學畢業生可整天補習、念書,準備考試反而較吃虧。
黃富源說,讓警校生用一次筆試定生死,是很不合理的政策,也會引導「教學考試化」,反而失去原來培育警察的目標;許多落榜警校生到處流浪,更是浪費國家教育資源。
經考選部、警政署等相關單位研商,去年起警察特考恢復限警校生才能報考,且加考情境測驗;非警校生則限報考「一般警察特考」,並加考體能測驗,不但可解決流浪警察的問題,錄取者也更適任警察工作。
今年警察特考共4872人報名,其中主要是警專生報考的四等考試,錄取率93.34%,到考1171人,只有78人落榜;三等特考錄取率只有11%,但報考的警大畢業生多數錄取,落榜者多為非警大畢業、但通過四等特考滿3年的現任警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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