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增加民間人才進入政府服務誘因,考試院昨天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案,未來政務人員、民選地方行政機關首長的年假,將從現行的七天,改為十四天起跳,可望自八月份起正式實施。
不過,不少部會正副首長、縣市長不僅平日公務繁忙,連週休二日也未必能正常休假,因此實際上很可能是「看得到,休不到」。
銓敘部官員表示,目前公務員年資滿一年,有七天年假,滿三年則有十四天,政務人員或民選首長如果年資未達門檻,一律給七天年假;請假規則修正後,政務人員、民選地方行政機關首長年假則從十四天起跳。
銓敘部官員說,這項請假規則修正案,將會銜行政院,公布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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