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公職考試以筆試為主,較無法測出錄取者的人格、性向是否適任。針對工作危險性高、需高抗壓性的警察,考選部已委外研究未來選才時,是否加考心理測驗,篩選更適合的人當警察。
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、警大前教務長黃富源,曾在「考選通訊」撰寫社論,主張奠定國家多元選才,從警察國考改革開始。
他指出,現行國考絕大多數以筆試為唯一錄取標準,因為公平而為國人所信任。但筆試只能考察報考者的「專業成就」,人格特質、身心標準、發展潛質等條件是否均為最恰當人選,難以顯現。
多元選才在警察國考尤為重要。黃富源指出,警察是極少數需要佩帶槍枝執法的公務員,國家責無旁貸須嚴格考選、精實訓練和慎密督考,中外皆然。考選部針對警察國考所做的研究也指出,「多數受訪之警察人員認為應於應考須知中註明警察人員工作項目,應包含處理危機及危險能力。」
根據研究與多次研討會結論,考選部已將「多元考項」,列為警察國考的重要改革方向。目前警專、警大入學考試已辦理口試、體格檢查、體能測驗、背景調查等多元考項;限非警校報考的一般警察特考,也自去年起加考體能測驗。
考選部今年更已和警政署,共同委託專家學者進行警察職能分析,並進而研議編製警察選才的專屬心理測驗。
考選部主祕林光基說,目前所有國考,只有民航人員特考飛航管制類科有實施心理測驗,規定通過筆試後要體格複檢,篩選項目就包括心理性向測驗(含動作判斷能力檢查、認知及推理能力檢查、空間能力檢查)。曾有人筆試成績很高,卻因未通過心理測驗而被刷掉。
林光基說,針對警察、外交、調查人員等需高抗壓性的公職,的確有必要考心理測驗。
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司長黃慶章指出,考選部已委託警察大學教授進行一個5年的研究案,前兩年先調查研究警校畢業生任職警察後的心理狀況,再來決定警察選才是否考心理測驗、及要怎麼考,這兩年還不會馬上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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