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1 年度新進約僱人員甄選(三)
工作內容/薪資待遇
※薪資待遇 < 資料來源-台灣金融研訓院>
■ 管理機構人員係依據「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」規定晉用,相關待 遇、福利皆依前述辦法之規定辦理。新進約僱人員均自 230 薪點起敘,月薪約 2萬 7 千元
■ 經進用人員到職後,應先試用6 個月,期滿成績優良者正式僱用。試用期間經考評品行不 良或工作不力者,應即解僱。
■ 進用人員到職分發至管理機構後,除因業務需要外,應任職滿一年(含試用期),始得調 任原錄取服務地區之其他管理機構;在原錄取服務地區任職滿一年六個月者(含試用 期),始得調任原錄取服務地區以外管理機構任職。
< 詳細內容請參考簡章公告>
※工作內容 < 資料來源-台灣金融研訓院>
甄選 組別 |
職缺 | 工作內容 |
行政 服務組 |
約僱 人員 |
1.辦理工 業區管理機構行政事務及財務管理相關事宜。 2.公有土地、建物及設施之巡查、維護及管理事宜。 3.工商服務事宜。 4.工業區安全維護事宜。5.其他工業區管理相關事項。 |
環保組 | 約僱 人員(化驗) |
1.廢水水 質檢驗分析工作。 2.污水處理使用費水量水質登錄及異常計徵。 3.文書報表處理。4.檢驗室品保品管作業相關事宜。 5.輪值日夜班操作工作。 6.其他污水處理相關事宜。 |
約僱 人員(操作維護) |
1.污水處 理廠操作管理工作。 2.工廠水質、採樣及查驗工作。 3.管線、機電、儀表等維護工作。 4.雨、污水下水道系統巡查檢視及維護管理工作。 5. 輪值日夜班操作工作。 6.其他污水處理相關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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