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人員特考各個類科當中,法院書記官是大家最熟悉的一類,主要工作是協助法官、檢察官開庭時製作筆錄。四等書記官競爭激烈,去年多達8680人報名,只錄取123人,錄取率約2%。
法院書記官負責協助法官審判或檢察官偵查,主要工作是在開庭時,將庭上的問答,快速打字做成筆錄,及填發拘票、押票、搜索票與通緝書。通常大家進到法庭,看到坐在法官旁邊,身著全黑法袍、忙著打字的那個人,就是書記官。
書記官考試分為三、四等,今年分別開缺8及97人,以考科較少的四等書記官競爭最激烈。
書記官錄取者可選擇到法院或檢察署當書記官;若分發到法院,快速打字是必備技能。四等書記官的月薪,連同加班費,可到4萬多元;三等書記官則有5萬多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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