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選部正針對「公務人員考試法」進行大幅度修法,其中爭議最大的部分,就屬要將六都的地方特考取消,併入高普考一併舉行。但在外界及考試委員的強烈反對下,考選部日前已經決定放棄這項修法,明年的6都地方特考,確定會如期舉行。
考選部在四月間送到考試院的修法版本中,要將五都加一準都(桃園)的地特取消,考選部認為,地方特考與高普初考,考試科目類似,開缺類科也接近,但是地方特考錄取分發限制6年不能轉調,但是透過高普初考錄取分發,只限制1年不能轉調,並不公平。
許多地方首長,為了減少人員流動,把缺開在地方特考。許多考生兩種考試都考,重複錄取的情形很普遍,因此考選部原本希望把6都的地方特考併入高普考,統一考試錄取分發的管道。
但是外界對此方向的修改反對聲浪不小,考試委員也有不同的意見。因此,考選部在近日舉行的考試院全院審查會中,主動取消此修法案。未來的考制,將維持現行高普初考與地方特考雙軌制。
另一項修法的重大變革,則是全院審查會中決議,透過高普初考錄取的公務員,未來限制轉調的年限,從將現行的1年延長為3年。
審查會的修法結論,將盡速送交考試院會確認,再送立法院修法。如果時程順利,明年高普考就可以正式實施,新法可望減少公務員的流動性,讓公務機關的人事更穩定。
高普初考錄取的公務員,目前限制轉調年限為一年,地方特考錄取的公務員限制轉調時間長達六年,兩者差異大,造成不平。
考選部長董保城曾經表示,地特錄取者,是邊工作邊準備考試(高普考),而高普考錄取者,則是一開始工作就想著換工作,都是因為兩邊限制轉調年限相差太多,造成人員流動率過高,影響人事安定。
考選部官員表示,現行一年限制轉調的規定,造成高普初考錄取人,任用未滿三年,即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高比率轉調,嚴重影響機關人事安定。
另外,草案修正的重點,還包括公務員正取人員如果要進修碩、博士,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年限,將由三年及五年,縮短為兩年及三年。
→102年地特各等別暫定考試類科一覽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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